巡察公告

更新时间:2018-09-30 已浏览:10450 文章来源:原创

公    告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要求,推进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察组将于2018年10月15日至26日对麻章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组成员

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何明杰

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吴聪、机关党委副书记陈立孝

组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科员王翔、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科员李军

二、巡察内容

主要检查被巡察单位2016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研究和部署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抓早抓小及述职述廉活动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是否规范,案件查办是否及时,灵活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扎实开展“以案治本”、“一案双查”情况。

3、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性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稳妥发展党员和党费缴纳等情况。

4、贯彻落实重大专项活动情况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部署开展的“两学一做”、“扫黑除恶”、“基本解决执行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题专项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对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不学习不宣传不贯彻,或者学习宣传贯彻消极应付、流于形式,领导班子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得力、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二)整治“四风”问题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1、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重点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现的新动向、新表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调门高、行动少,口号多、措施少,在服务群众方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蛮横、推诿扯皮,广大干警在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庸懒散奢、消极懈怠,办事拖沓,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法院形象等问题。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是否存在用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奖励金等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玩乐、借道旅游、违规接待问题,是否存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

(三)资产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宿舍楼、公寓楼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挪用资金、招标工作存在暗箱操作、拆分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规避资金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建账外账以及长期违规占用单位公房等情况。

(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是否积极弘扬宣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和中央政法工作精神,坚决抵制、批驳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新闻舆论工作要求,是否坚持“三同步”原则,是否建立完善意识形态舆情分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信息安全保障、社会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五)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重点检查落实组织人事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法官入额、选拔任用干部、调入调出人员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巡察组在巡查期间设置24小时巡察举报专线:13828236182,同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大厅门口和麻章区人民法院大堂设置巡察专用举报投诉信箱,受理对麻章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