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8-09-10 已浏览:9685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产采购小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湛中法采:B20180910 

采购品目: 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

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湛中法采:B201809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85909.00 元报价含完成该项目全部费用和税费的全包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项目

    2、用途: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发言系统

    3、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会议发言系统采购清单》

  4、谈判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报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六、报名及投标时间:符合资格的报价人请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5:30前,委派法定代表人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634室提交参加竞标文件资料,开标时定为当天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授权委托书。

3.首次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八、谈判地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634室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现场缴纳按采购预算得1%缴纳(即859元整)。

    十、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给不中标的供应商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供货完成后退还。但在投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与采购文件约定不一致情形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按照就地缴库程序,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中央国库,并打入黑名单不准参加下一次投标活动。

    十一、评标方式:按实际到场家数或符合招标条件家数进行现场谈判。

    十二、公告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759-2290626   传真:0759-2290646

附:采购设备清单及预算.xlsx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