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8民再4号开庭传票

更新时间:2017-03-27 已浏览:182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8民再4号

梁朝、韩少连、梁强:

本院受理你们与再审申请人陈剑,被申请人梁思思、湛江国大饲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们本人签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当事人入庭前告示、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和司法承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本院三楼第二十三审判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