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8民终1918号
公 告 (2016)粤08民终1918号 湛江宏鑫矿产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学英与被上诉人湛江宏鑫矿产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司下落不明、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壹份、上诉人黄学英提交的证据三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03 月29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三楼第十六审判庭对你司进行问话。逾期则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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