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法院黄石养当选“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更新时间:2016-03-28 已浏览:5741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并公布了第二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遂溪法院北坡人民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黄石养当选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黄石养同志现任遂溪县人民法院北坡人民法庭副庭长。自1988年12月至今一直在北坡人民法庭工作。黄石养同志从部队转业到遂溪县人民法院工作28年多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事业一片忠诚,他扎根基层,甘于清贫,廉洁自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28年以来,他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27件,调解1123件,撤诉366件,调撤率高达64%,判决案件782件,只有10件上诉,全部维持原判,案件维持率达100%,所办案件做到“六无”,即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执行不当、无当事人上访及无投诉。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市法院、中共遂溪县委政法委向全县政法系统发出了向黄石养同志学习的决定。其先进事迹被《湛江日报》、《湛江晚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2014年4月被《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2013年5月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并被中共遂溪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4年4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12月被遂溪县委、县政府评为遂溪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 。

去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推开后,北坡人民法庭组建起了“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黄石养也由审判员转变为审判辅助人员。他主动适用角色变换服务大局,服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在审判团队中协助主审法官办理庭审和裁判以外的事务性和程序性工作,在临近退休前依然坚守在一线审判工作岗位。

黄石养扎根法庭28年,以雷锋为榜样,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每一项职责、扎实办理每一起案件、是立足审判岗位作奉献,传承弘扬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