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8民终1407号开庭传票公告
更新时间:2016-09-14 已浏览:192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8民终1407号 黄凯莹、陈昱桦: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鸿志与被上诉人黄凯莹、陈昱桦、李芝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6年11 月25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三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则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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