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环境审判助力绿色湛江建设

更新时间:2016-06-17 已浏览:5272 文章来源:原创

近年来,湛江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体制机制改革,采取多种措施畅通环境资源案件受理渠道,落实司法便民和司法救助措施,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稳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近三年来依法审理了有影响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件1547宗,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绿色环保湛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湛江法院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审判工作需要,针对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一系列创新举措。湛江遂溪法院于2015年7月1日设立了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积极探索环境刑事、民事案件的归口审理,有利于集中环境资源审判力量、积累环境司法审判经验、储备环境司法审判人才,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同时,法院根据环保案件专业性较强,重大疑难复杂、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涉公益诉讼案件等特点,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时也邀请环保局、环保协会等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提高环境资源合议庭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效果。

结合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数量明显上升的形势,湛江两级法院加大了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制污排污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审理了涉环境刑事类案件83件,有效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

                                (中院研究室王丽华 许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