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扎实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更新时间:2016-06-06 已浏览:6733 文章来源:原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16〕14号)要求、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湛委办〔2016〕13号)和省高院有关通知要求,近日,我院围绕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行部署,制定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学习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出实效。

根据《方案》安排,围绕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开展全体党员重点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学的活动。

《方案》明确,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目标在于党员干部切实践行一名“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信念,对党忠诚;进一步树立风清气正的司法作风,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守好规矩,树好形象;进一步强化司法宗旨观念,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我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员性、经常性、基础性、实践性、严肃性等特点突出,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把学习教育融入经常、融入日常。根据《方案》,我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有: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主题党课、民主评议、业务交流、岗位技能竞赛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等。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