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小区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小区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 信息来源: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机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小组 发布日期:2016年5月25日 湛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小区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湛中法采20160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小区绿化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7,685.75元,按照预算金额的93%,本次采购限额444247.74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小区绿化工程 (详见:工程造价汇总表及项目清单) 2.工期: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报价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总价包干。为保证工程质量,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如有转包、分包,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投标时投标人对提供的施工方案(方案须由投标人设计并经业主确认)没有异议,则除工程变更外,中标人必须按其施工方案完成施工图纸和预算的内容。报价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6 年 05月 30 日上午9:00集中参加勘察现场。 2、现场详细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大道南13号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楼 3、现场勘查联系人:13902507248 叶生 六、供应商资格: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或2014年、2015年与其他政府绿化工程合同作为评审依据。 七、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或2014年、2015年与其他政府绿化工程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2016 年 06月 01 日到达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8号副6楼基建办缴纳投标保证金(按采购预算的0.1%缴纳,即4400元)。 4. 投标保证金退还:在投标过程中,供应商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与采购文件约定不一致情形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按照就地缴库程序,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中央国库,并打入黑名单不准参加下一次投标活动。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签订合同供货后退还保证金。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报价人、法人代表及投标授权代表)。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材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八、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不招标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签订合同,退还保证金,中标的商家,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供货完成后退还。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8号副6楼基建办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 06月 01 日上午09:00分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8号副6楼基建办 十二、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25 日 至 2016 年 06月 01 日上午09:00分止。 十三、评标方式:按实际到场家数或符合招标条件家数进行现场谈判。 十四、公告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堂公告栏 发布人: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759-3186339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5日
采购项目编号: 湛中法采20160531 采购品目:绿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