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保密柜及保险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产采购小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湛中法采:A20151210 采购品目:电子保密柜及保险柜 电子保密柜及保险柜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湛中法采:A201512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保密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保密柜:53200元、保险柜:665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电子保密柜及电子保险柜 2、用途:存放资料 3、数量:2项 4、报价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质量鉴定书。 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报价人、法人代表及投标授权代表)。 六、投标时间:符合资格的报价人请于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30前,委派法定代表人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6楼基建办提交参加竞标文件资料。 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按采购预算得1%缴纳(1200元) 4. 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签订合同供货后退还保证金。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报价人、法人代表及投标授权代表)。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6楼基建办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现场缴纳按采购预算得1%缴纳(即1200元)。 十一、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不招标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签订合同,退还保证金,中标的商家,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供货完成后退还。 十二、评标方式:按实际到场家数或符合招标条件家数进行现场谈判。 十三、公告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堂公告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759-3205676 传真:0759-3205676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