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全力抗击超强台风“彩虹”

更新时间:2015-10-10 已浏览:2423 文章来源:原创

 

 

 

 

10月4日,今年第22号超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湛江,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5级,阵风达17级。这是湛江自1949年以来遭遇的最大台风,也是百年一遇的台风暴雨、天文大潮同时正面袭击湛江,台风肆掠后的粤西大地一片狼藉,湛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百亿元。两级法院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1096万元。

枕戈待旦 全面部署预防工作

这次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我市中心城区,防御时间紧,适逢国庆长假、旅游旺季,给防风工作造成严峻挑战。10月3日,在收到气象部门台风预报后,我市两级法院立即启动防风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台风行进路径,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人、躲、防”方针,严格落实防御措施。湛江中院党组召开紧急电话会议全面部署防风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全部到位,坚守各自法院并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帮助群众防风抗灾,就近旅游的领导干部要取消休假回湛待命,基建办要对新办公楼工地反复检查督促,对正在建造的项目采取加固防范倒塌措施。中院办公室多次通过手机短信发出通报信息要求各部门切实严阵以待做好防台风工作,确保案卷存放妥当、门窗关好、电源切断。基层法院法庭庭长、安保人员放弃国庆假期进驻法庭守护法庭财产,法院所有安保人员和法警24小时值班,同时安排干警到新旧办公楼进行财产防护。

严防死守 全力抗击台风“彩虹”

4日上午,“彩虹”在湛江中心城区坡头区沿海登陆,中心风力达到18级,全市断水断电、通讯中断。中心城区狂风肆虐,风大雨急,台风肆虐侵袭法院。湛江中院值班小组成员,密切关注法院内外防风措施及法院受损情况并及时向廖万春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汇报。因雨势过大,法院机关大楼大量雨水倒灌入大楼内并沿楼梯迅速漫入各楼层,中院档案室的玻璃窗被风吹破,铁门被风撞开,档案资料即将面临浸水威胁。在廖院长的指示下,值班领导肖文东党组成员迅速带领干警们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倾入,及时避免了雨水漫入档案室。为确保中院档案室档案卷宗安全,肖主任主动放弃回家抗风,坚守档案室过夜,确保卷宗档案安然无恙。为确保法院防风工作不留死角,基层法院也组织连夜抢险奋战,各基层法院院长均取消休假,吃住在办公室,指挥防风抗风工作,并随时通过电话联系知悉各基层法庭和旧办公楼的防风进展情况,同时向中院汇报。

但百年一遇的强台风破坏力实在太大,位于风口浪尖的市区几个法院硬件设施均遭受重创,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灾情。基层法院中,坡头、赤坎、遂溪法院受灾最为严重,坡头法院办公楼大部分门窗被台风打碎,室内天花吊顶被掀掉约1200平方米,食堂钢架屋顶全部被掀掉200平方米;赤坎法院食堂顶部被全部掀翻;遂溪法院大院卷闸门、职工平房、围墙大面积倒塌。市中院旧办公楼门窗、天花、围墙损毁严重,大院树木、车棚倒塌,七辆车辆遭受不同程度损坏。新审判办公楼大堂玻璃门窗破损、大风雨水侵入致使室内天花装修、空调、防火设施和新安装的办公家俱损毁严重,新建门窗、安检室部分装修损坏,工地内工棚全部掀翻损坏等。

重建家园 迅速救灾复产

台风过后,湛江市区连续几天断水断电,城区满目疮痍。为全力做好强台风“彩虹”灾后救灾复产工作,湛江中院成立了强台风“彩虹”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湛江中院党组书记、廖万春院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担任副组长,由行政科、办公室、法警队、研究室等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专门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法院救灾复产工作。中院行政后勤部门安排抢险工作用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连夜对办公场所受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保护档案室;全院各部门派员组成小分队清理办公区及周边街道被风折断的树枝,合力清除路障、杂物,确保警车出行通畅;办公室负责核实诉讼卷宗材料和文件是否受损,清理转移相关财物。部分干警放弃假期回到法院,迅速投入到紧张而繁重的灾后重建工作,清扫办公楼和大院,修缮车棚围墙、重装损坏门窗空调、清理树枝、扶植倒地树木、清理排查灾后残损情况安全隐患,及时向省院及市委市政府汇报受灾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尽快恢复机关通水、通电、通讯设施,确保了全院审判办公工作在国庆假期后正常有序开展。

7日上午,湛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马上率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一行到受灾比较严重的赤坎、遂溪、坡头法院指导抗灾复产工作。廖院长作出指示:一要继续清理受灾场所,迅速恢复办公办案正常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不因台风拖后腿。灾后复产电力是关键。没有电,当事人来法院无法立案,审判庭无法正常开庭、法院日常办公也会受影响,还没恢复通电的法院必须尽快协调当地供电部门抢修线路,争取早日恢复电力供应,恢复正常审判秩序;二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尽快研究和落实被台风雨水损坏的各种设施设备,门窗天花的修缮,恢复职工饭堂、单身职工宿舍等设施场所的使用;三是继续研究受灾情况,实事求是向上级和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救灾资金支持;四是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布置的抗灾复产工作任务。基层法院除认真做好本院的灾后复产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帮助挂点乡镇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经初步估算,台风“彩虹”给湛江中院旧办公楼造成各项损失56万元,新审判办公大楼损失约500万元。辖区所有基层法院造成直接损失540万元,其中坡头120万元,赤坎120万元,遂溪98万元,霞山32万元,廉江56万元,开发区49万元,吴川45万元,麻章20万元。

尽管灾情严重,但让人欣慰的是18级台风的正面袭击,截至目前两级法院没有出现群伤事件,人员无一伤亡,没有任何一个卷宗材料受损。

(湛江中院研究室  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