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湛中法审监行申字第14号

更新时间:2015-10-08 已浏览:385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湛中法审监行申字第14号

 

  吴兴明:

本院受理你与再审申请人雷州市附城镇山柑村民委员会山柑村民小组、被申请人雷州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证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方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湛中法审监行申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一、是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