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摘要

更新时间:2015-08-31 已浏览:5520 文章来源:原创

2014年2月13日上午,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对今年我省政法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省委书记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春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标、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和基本遵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要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认识,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化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主要任务的认识,更好地肩负起政法工作的神圣使命;深化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认识,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对建设过硬队伍的认识,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深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摆到大局工作中来谋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胡春华指出,政法工作始终是事关全省大局的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行政等政法战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保持了我省社会大局的基本稳定。

胡春华强调,当前我省维护稳定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维护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毫不松懈、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

胡春华强调,要下大力气化解社会矛盾。各地各部门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要重点解决好涉农、涉劳资纠纷、涉环保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要以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为契机,努力把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要贯彻“事要解决”的原则,真正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强化市县主体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

胡春华强调,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遵守法律,党政机关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全社会树立表率。执法司法机关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胡春华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承担维稳主要责任,市县领导要落实维稳主体责任,各级政法系统要承担维稳的具体责任,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要坚持高标准,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作为总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切实加强党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法委要吃透中央精神,指导和统筹推进地方司法体制改革。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马兴瑞在部署工作时指出,要坚持主动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广东建设。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政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建设,提高统筹领导政法维稳工作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