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上午,我院召开全市法院清案工作动员会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1730 文章来源:

 

1119我院召开全市法院清案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陈康寿同志主持,各基层法院长、审管办主任、中院审管办正副主任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同志作动员讲话。

中院党组成员陈康寿同志传达了省法院郑鄂院长写给廖万春代院长的一封信《增强紧迫感确保全年清案工作圆满完成》的有关精神,郑鄂院长在信件中提及了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法院清案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这是郑鄂院长第一次以这种方式下发文件,充分显示了清案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我市清案工作的严峻性,也体现了上级法院对我市两级法院的关心与支持。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清案计划,明确清案任务,要明确清案任务,对统计出来的未结案件要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审理方案、定结案期限。二、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清案工作。1112日中院召开了各庭室负责人会议,传达了省法院的清案精神,部署了清案任务。梁副院长要求大家把全市法院的精力和时间集中到清案工作上来,各基层法院、中院各庭室要加班加点推进清案工作三、要确保质量,注重案结事了和矛盾化解。在大力开展清案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效率和质量的关系,不能为了效率而忽视办案质量。四、要均衡结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要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均衡发展为前提,严格落实归档结案制度,坚决杜绝为完成清案任务而停止立案、人为制造新的立案难、违反规定随意终结本次执行等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要加强清案检查和情况反馈。中院审管办将不定期检查各清案单位的清案进度,并完善定期督办和通报制度。

目前两级法院收结案基本情况,整体呈现收案微增,结案下降,存案全面攀升,法官人均结案数下降,结案速度低于收案速度的运行态势,清案形势不容乐观。会上,各个基层法院院长针对各自在清案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也纷纷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