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4-04-25 已浏览:135 文章来源: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湛江市委统一部署,20233月至6月,湛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822日,湛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中院党组作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管市领导监督指导巡察整改情况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监督、亲自指导、亲自推动巡察整改。亲率市委第三巡察组到市中院反馈巡察情况,要求市中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举全院之力推进整改落实;要求落实落细整改,明确整改方向、整改重点、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要求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坚决防止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要求拓展成效,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真正使巡察成果运用实现最大化。同时,通过调研、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等不同方式,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监督指导整改,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情况

市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把落实两个维护体现在巡察整改行动上。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把握政治巡视、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确保整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及时贯彻上级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当天召开专题会议初步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初步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进行安排;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对接,每月汇报一次整改进度。严格整改要求。党组反复强调,市委巡察是政治体检,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反复要求真改实改、见人见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1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综合协调、党建、审判执行等5个整改专班,形成领导带头、层层落实、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体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落到实处。系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严格工作调度,每半个月研究一次整改工作,听取各专班工作汇报,研究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不整改到位绝不销号,同时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实的部门和人员,及时批评纠正、督促落实,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具体问题即知即改,又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做到整改彻底、彻底整改。

三、党组书记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单位全面发展情况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带头组织部署整改。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上,代表党组明确表态全面认领反馈意见,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于当天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政治建设、审判执行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整改任务分工。全程全面组织整改,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审定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进度、审议整改情况。二是带头真抓实改。带头领办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等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统筹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专题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加大责任传导,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定期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持续盯着改、追着改,推动取得实效。强化整改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工作专班的监督、各工作专班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监督,推动形成整体合力。三是带头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推动司法办案取得新成效。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138件,办结案件84567,反映审判质效的一降两升三优化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审判执行整体工作迈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16项指标达到最高法院考核要求,12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政治建设不够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对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制度。修订《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带动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对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立行立改。机关党委及时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举一反三,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规范制度。修订完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第一议题学习。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培训,举办全院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实操培训班,重点对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实操培训,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对部分案件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因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被上一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二是规范案件分案排案。案件实行由新综合业务系统自动分案排案。三是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落实法定审判组织的细则》。

3.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较多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3全院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63.16%,完成省法院的目标要求。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提醒机制,市中院审管办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业务庭发出提醒函,督促加快清案。建立督办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中院机关中层督办例会、基层法院院长督办会,落实院庭长提级督办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办。建立约谈机制,对存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基层法院、中院业务庭,由院长分别约谈中院副院长或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及承办人。三是定期排查通报。每月印发《中院机关一降两升三优化工作情况通报》,排查通报各业务庭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对全市法院涉及司法委托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并对超出法定期限未完成委托事项的14家机构进行通报提醒。是推动源头治理。制定《湛江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强流程节点管理,提升审判效率,防止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

4.对案件评析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评。根据案件类别,对2022年及20231-9月被省法院发改的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审监庭对20231-9月全市法院再审案件审理情况及发改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先后召开审委会,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的案件逐案进行专项评析。二是组织专门学习。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的案件进行学习。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开巡察整改督办会,明确要求落实《关于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进行评析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5.对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核查清理。认真核查巡察反馈尚未完成退费的案件情况,建立台账,相关案件已做到应退尽退。二是加大督办落实。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明确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尽快完成案件诉讼费退还工作,严格落实《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实施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并要求将退费及追缴诉讼费的相关材料附卷归档。三是建立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制度。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按规定的期限办理诉讼费退费 

6.对涉法涉诉信访件不减反增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化解力度。坚持控增量、减存量,2023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97%。院党组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次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针对初访件、重复访件及联席办交办的重复访化解积案进行研判分析,特别是针对疑难个案进行指导、及时协调化解信访矛盾。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积案,完成件重复访积案上报化解。二是领导带头接访下访。持续开展院领导接访日活动及员额法官接访活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联合接访信访人,主要领导亲自约谈重点信访人,有效缓和信访矛盾。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已向市委政法委申请信访维稳资金,用于解决信访积案、疑难个案。四是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制度。先后制定《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方案》《办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细则》《涉诉信访实质化解实施方案》,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举并措化解信访矛盾。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单位内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7.对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干部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廉政专题党课,督察室主任给全市法院干警解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员额法官和党员干部参观湛江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增强纪律意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主题教育中开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排查整顿,加强队伍管理,引导党员干警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加强机关纪律作风整治。开展司法巡察、审务督察和工作纪律检查,对督察审判纪律、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通报,每月通报考勤情况,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并反馈意见,均已完成整改。开展移送案件延迟专项督察,制定《案件移交管理规定》,规范移送案件存在问题,改进作风。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学习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下发《关于近期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所涉支部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2)对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严肃处理问题的整改。一是从严执纪问责。从严对照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未经审批出国(境)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完善管制制度。健全本院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照统一集中管理,从制度上、源头上堵住漏洞。

8.对合议庭评议案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谈话教育。对涉问题的合议庭成员,由分管副院长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规范合议笔录制作。二是落实合议庭评议案件和合议笔录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明确要求各合议庭成员应充分发表合议意见,并对合议笔录内容负责。

9.对案件材料装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装订不规范案件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已完成对装订不规范的案件材料进行重新装订编码后归档。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强调书记员应当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案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完善案件材料装订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加强两级法院档案管理。

10.对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不规范审委会会议记录。已对不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进行整改。二是规范审委会工作。印发《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审委会记录程序和要求审委会记录现由审管办专人负责。

11.对政务公开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已更正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工作守则》,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和网站运维服务。

12.对固定资产长期不处置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设备资产排查及处置行政整改专班逐项排查出已损坏或达到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设备资产,联合督察室、办公室完成处置工作,处置收益已通过非税渠道上缴省国库。针对巡察“回头看”检查组指出的资产仍待处置的问题,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公司回收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二是及时跟进闲置房产处置。对闲置房产,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房屋状态,做好登记造册。目前省里暂时没有出台相关的盘活和处置闲置房产规定,我院将密切跟踪政策发布,及时开展闲置房产盘活工作。三是完善资产处置制度。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定期处置、盘活国有资产。

13.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一是实事求是核查对账,加强往来款核算。对于挂账款所反映的经济事项,查实应为当年度实际支出,不应作为挂账款核算,通过账务冲销处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清理隐性支出。对于年代久远的挂账款,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将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三是加强披露报备。核销的往来挂账款将在2023年部门决算中披露,向省财厅、财政部报备。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

14.对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其他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的通知》规定,出台《机关服务中心收入管理规定》从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一类事业单位非盈利规定。

15.对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不规范资金整改,规范开支记账科目。二是加强财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审核管理。

16.对工程质量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整改工作,并持续拓展。整改施工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实施安全性鉴定,鉴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重新启用。

17.对财务审批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相关费用财务审批手续材料。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机关服务中心加班餐费用报销工作指引》,规范加班餐报销。

18.对费用开支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的整改。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

(三)对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9.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新党员所在支部补齐入党谈话记录。机关党委召开涉党建问题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对涉问题党支部进行整改部署,入党谈话记录全部补齐。二是加强党务培训。举办全院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实操培训班,重点对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实操培训。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9个,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20.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涉问题党支部抓好整改补缴党费,对相关通知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党费、党建经费自查。机关党办牵头组织开展党费、党建经费自查工作,并进行重点抽查。三是开展党务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增强支部书记业务能力

21.对预备党员主持召开支部会议问题的整改。一是涉问题支部抓好整改。机关党委及时向涉问题的支部了解实情,并责令写出情况说明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开展党务培训。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培训班,从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记录。

22.对支部会议记录不认真问题的整改。一是深查原因。涉问题党支部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充分利用支部集中换届、人员岗位调整等时机,配强支部党务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培训与整改。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机关党委及时举办全院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实操培训班,重点对如何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实操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对在职党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涉问题支部的整改情况。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各支部书记对会议纪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和不定期抽查,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抽查1次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支部会议记录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23.对市中院中层干部任现职满10年以上不按规定进行轮岗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相关中层干部轮岗。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排查任现职时间较长未进行轮岗的干部,建立台账,提出轮岗计划,逐步推进。三是常态化开展轮岗。四是建立稳定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轮岗实施办法》《全市法院干部交流轮岗内部要点》,分级分类明确轮岗条件和要求。

24.对市中院直属单位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出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事业单位高尖人员招聘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通过参与应届毕业生、选调生招聘,聘用高校大学毕业生,同时2024年参与选调生递补。法官培训处参与市委菁英托举招聘。对在职年轻干警加快培养考察,成熟一个选用一个,及时补充管理层力量。二是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推进选优配强基层法院班子。三是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工作措施》,抓好选育管用全链条管理,充实后备干部人才库。

25.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党组会人事议题记录。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加强有关规定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掌握相关要求。

26.对考察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补充情况说明。已补充,整改完成。二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三是完善干部推荐考察方案。

27.对落实任职谈话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补充情况说明。针对选用干部未进行任前谈话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进行谈话。二是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制定《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工作程序和要求。三是制定任前谈话工作方案明确任前谈话纪实材料存档。

28.对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要求。

29.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缺漏的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材料补齐。补充了相关会议纪要。三是做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工作。严格落实干部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制作《干部选任纪实材料目录清单》《干部职务转正纪实材料目录清单》,将干部选用纪实材料清单化,对照清单逐一收齐存档。

30.对档案审核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涉问题的干部档案重新认定。针对涉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已重新审核认定。二是对本院负责档案管理的干部档案开展自查避免类似情况出现。三是严格执行回避要求。严格执行档案审核工作纪律和回避要求,管理人员档案实行交叉隔离管理。

31.对档案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收集补齐材料。已补齐涉问题干部的档案缺失材料。二是开展全面自查。根据存在问题类型开展自查,形成台账并逐一补缺。三是规范档案材料管理。明确档案材料目录清单,严格档案材料归档装订,并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

32.对干部入党程序存疑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核查党员入党程序及存档材料,相关问题已整改。二是开展自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形成台账,逐一补齐完善存档材料。

33.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分类别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存入个人档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档案人员业务能力。

(四)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

34.对工人占用中央政法编制问题的整改。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35.对公房管理问题的整改。完成阶段性目标,并持续巩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市中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提质,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交流轮岗锻炼。深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三是推动成果转化,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上级工作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维护大局安全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效果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以法院工作新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2290310;邮政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13号。

 

 

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422

 

根据湛江市委统一部署,20233月至6月,湛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822日,湛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中院党组作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管市领导监督指导巡察整改情况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监督、亲自指导、亲自推动巡察整改。亲率市委第三巡察组到市中院反馈巡察情况,要求市中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举全院之力推进整改落实;要求落实落细整改,明确整改方向、整改重点、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要求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坚决防止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要求拓展成效,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真正使巡察成果运用实现最大化。同时,通过调研、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等不同方式,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监督指导整改,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情况

市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把落实两个维护体现在巡察整改行动上。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把握政治巡视、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确保整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及时贯彻上级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当天召开专题会议初步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初步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进行安排;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对接,每月汇报一次整改进度。严格整改要求。党组反复强调,市委巡察是政治体检,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反复要求真改实改、见人见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1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综合协调、党建、审判执行等5个整改专班,形成领导带头、层层落实、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体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落到实处。系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严格工作调度,每半个月研究一次整改工作,听取各专班工作汇报,研究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不整改到位绝不销号,同时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实的部门和人员,及时批评纠正、督促落实,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具体问题即知即改,又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做到整改彻底、彻底整改。

三、党组书记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单位全面发展情况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带头组织部署整改。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上,代表党组明确表态全面认领反馈意见,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于当天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政治建设、审判执行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整改任务分工。全程全面组织整改,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审定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进度、审议整改情况。二是带头真抓实改。带头领办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等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统筹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专题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加大责任传导,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定期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持续盯着改、追着改,推动取得实效。强化整改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工作专班的监督、各工作专班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监督,推动形成整体合力。三是带头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推动司法办案取得新成效。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138件,办结案件84567,反映审判质效的一降两升三优化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审判执行整体工作迈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16项指标达到最高法院考核要求,12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政治建设不够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对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制度。修订《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带动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对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立行立改。机关党委及时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举一反三,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规范制度。修订完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第一议题学习。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培训,举办全院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实操培训班,重点对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实操培训,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对部分案件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因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被上一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二是规范案件分案排案。案件实行由新综合业务系统自动分案排案。三是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落实法定审判组织的细则》。

3.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较多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3全院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63.16%,完成省法院的目标要求。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提醒机制,市中院审管办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业务庭发出提醒函,督促加快清案。建立督办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中院机关中层督办例会、基层法院院长督办会,落实院庭长提级督办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办。建立约谈机制,对存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基层法院、中院业务庭,由院长分别约谈中院副院长或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及承办人。三是定期排查通报。每月印发《中院机关一降两升三优化工作情况通报》,排查通报各业务庭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对全市法院涉及司法委托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并对超出法定期限未完成委托事项的14家机构进行通报提醒。是推动源头治理。制定《湛江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强流程节点管理,提升审判效率,防止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

4.对案件评析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评。根据案件类别,对2022年及20231-9月被省法院发改的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审监庭对20231-9月全市法院再审案件审理情况及发改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先后召开审委会,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的案件逐案进行专项评析。二是组织专门学习。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的案件进行学习。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开巡察整改督办会,明确要求落实《关于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进行评析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5.对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核查清理。认真核查巡察反馈尚未完成退费的案件情况,建立台账,相关案件已做到应退尽退。二是加大督办落实。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明确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尽快完成案件诉讼费退还工作,严格落实《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实施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并要求将退费及追缴诉讼费的相关材料附卷归档。三是建立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制度。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按规定的期限办理诉讼费退费 

6.对涉法涉诉信访件不减反增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化解力度。坚持控增量、减存量,2023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97%。院党组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次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针对初访件、重复访件及联席办交办的重复访化解积案进行研判分析,特别是针对疑难个案进行指导、及时协调化解信访矛盾。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积案,完成件重复访积案上报化解。二是领导带头接访下访。持续开展院领导接访日活动及员额法官接访活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联合接访信访人,主要领导亲自约谈重点信访人,有效缓和信访矛盾。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已向市委政法委申请信访维稳资金,用于解决信访积案、疑难个案。四是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制度。先后制定《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方案》《办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细则》《涉诉信访实质化解实施方案》,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举并措化解信访矛盾。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单位内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7.对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干部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廉政专题党课,督察室主任给全市法院干警解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员额法官和党员干部参观湛江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增强纪律意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主题教育中开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排查整顿,加强队伍管理,引导党员干警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加强机关纪律作风整治。开展司法巡察、审务督察和工作纪律检查,对督察审判纪律、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通报,每月通报考勤情况,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并反馈意见,均已完成整改。开展移送案件延迟专项督察,制定《案件移交管理规定》,规范移送案件存在问题,改进作风。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学习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下发《关于近期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所涉支部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2)对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严肃处理问题的整改。一是从严执纪问责。从严对照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未经审批出国(境)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完善管制制度。健全本院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照统一集中管理,从制度上、源头上堵住漏洞。

8.对合议庭评议案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谈话教育。对涉问题的合议庭成员,由分管副院长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规范合议笔录制作。二是落实合议庭评议案件和合议笔录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明确要求各合议庭成员应充分发表合议意见,并对合议笔录内容负责。

9.对案件材料装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装订不规范案件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已完成对装订不规范的案件材料进行重新装订编码后归档。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强调书记员应当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案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完善案件材料装订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加强两级法院档案管理。

10.对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不规范审委会会议记录。已对不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进行整改。二是规范审委会工作。印发《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审委会记录程序和要求审委会记录现由审管办专人负责。

11.对政务公开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已更正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工作守则》,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和网站运维服务。

12.对固定资产长期不处置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设备资产排查及处置行政整改专班逐项排查出已损坏或达到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设备资产,联合督察室、办公室完成处置工作,处置收益已通过非税渠道上缴省国库。针对巡察“回头看”检查组指出的资产仍待处置的问题,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公司回收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二是及时跟进闲置房产处置。对闲置房产,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房屋状态,做好登记造册。目前省里暂时没有出台相关的盘活和处置闲置房产规定,我院将密切跟踪政策发布,及时开展闲置房产盘活工作。三是完善资产处置制度。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定期处置、盘活国有资产。

13.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一是实事求是核查对账,加强往来款核算。对于挂账款所反映的经济事项,查实应为当年度实际支出,不应作为挂账款核算,通过账务冲销处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清理隐性支出。对于年代久远的挂账款,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将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三是加强披露报备。核销的往来挂账款将在2023年部门决算中披露,向省财厅、财政部报备。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

14.对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其他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的通知》规定,出台《机关服务中心收入管理规定》从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一类事业单位非盈利规定。

15.对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不规范资金整改,规范开支记账科目。二是加强财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审核管理。

16.对工程质量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整改工作,并持续拓展。整改施工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实施安全性鉴定,鉴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重新启用。

17.对财务审批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相关费用财务审批手续材料。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机关服务中心加班餐费用报销工作指引》,规范加班餐报销。

18.对费用开支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的整改。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

(三)对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9.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新党员所在支部补齐入党谈话记录。机关党委召开涉党建问题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对涉问题党支部进行整改部署,入党谈话记录全部补齐。二是加强党务培训。举办全院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实操培训班,重点对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实操培训。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9个,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20.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涉问题党支部抓好整改补缴党费,对相关通知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党费、党建经费自查。机关党办牵头组织开展党费、党建经费自查工作,并进行重点抽查。三是开展党务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增强支部书记业务能力

21.对预备党员主持召开支部会议问题的整改。一是涉问题支部抓好整改。机关党委及时向涉问题的支部了解实情,并责令写出情况说明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开展党务培训。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培训班,从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记录。

22.对支部会议记录不认真问题的整改。一是深查原因。涉问题党支部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充分利用支部集中换届、人员岗位调整等时机,配强支部党务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培训与整改。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机关党委及时举办全院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实操培训班,重点对如何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进行实操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对在职党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涉问题支部的整改情况。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各支部书记对会议纪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和不定期抽查,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抽查1次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支部会议记录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23.对市中院中层干部任现职满10年以上不按规定进行轮岗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相关中层干部轮岗。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排查任现职时间较长未进行轮岗的干部,建立台账,提出轮岗计划,逐步推进。三是常态化开展轮岗。四是建立稳定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制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轮岗实施办法》《全市法院干部交流轮岗内部要点》,分级分类明确轮岗条件和要求。

24.对市中院直属单位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出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事业单位高尖人员招聘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通过参与应届毕业生、选调生招聘,聘用高校大学毕业生,同时2024年参与选调生递补。法官培训处参与市委菁英托举招聘。对在职年轻干警加快培养考察,成熟一个选用一个,及时补充管理层力量。二是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推进选优配强基层法院班子。三是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工作措施》,抓好选育管用全链条管理,充实后备干部人才库。

25.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党组会人事议题记录。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加强有关规定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掌握相关要求。

26.对考察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补充情况说明。已补充,整改完成。二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三是完善干部推荐考察方案。

27.对落实任职谈话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补充情况说明。针对选用干部未进行任前谈话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进行谈话。二是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制定《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工作程序和要求。三是制定任前谈话工作方案明确任前谈话纪实材料存档。

28.对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要求。

29.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缺漏的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材料补齐。补充了相关会议纪要。三是做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工作。严格落实干部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制作《干部选任纪实材料目录清单》《干部职务转正纪实材料目录清单》,将干部选用纪实材料清单化,对照清单逐一收齐存档。

30.对档案审核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涉问题的干部档案重新认定。针对涉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已重新审核认定。二是对本院负责档案管理的干部档案开展自查避免类似情况出现。三是严格执行回避要求。严格执行档案审核工作纪律和回避要求,管理人员档案实行交叉隔离管理。

31.对档案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收集补齐材料。已补齐涉问题干部的档案缺失材料。二是开展全面自查。根据存在问题类型开展自查,形成台账并逐一补缺。三是规范档案材料管理。明确档案材料目录清单,严格档案材料归档装订,并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

32.对干部入党程序存疑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核查党员入党程序及存档材料,相关问题已整改。二是开展自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形成台账,逐一补齐完善存档材料。

33.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分类别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存入个人档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档案人员业务能力。

(四)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

34.对工人占用中央政法编制问题的整改。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35.对公房管理问题的整改。完成阶段性目标,并持续巩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市中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提质,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交流轮岗锻炼。深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三是推动成果转化,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上级工作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维护大局安全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效果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以法院工作新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2290310;邮政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西路13号。

 

 

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4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