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解民忧 法治护航助振兴

更新时间:2024-04-17 已浏览:176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广东省遂溪县土地承包方陈某将一面写有“明察秋毫 司法公正 业务精湛 法官典范”的锦旗交到湛江中院民一庭案件承办法官手中,他激动地说道:“我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感谢法官能到当地认真调查事情真相,充分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非常感动。”
    2020年3月,陈某从遂溪某农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欧某处承包了遂溪县某村的部分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之后陈某因经营亏损与欧某协商签订《土地退租协议书》,约定由陈某交还土地后,欧某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2022年12月,陈某向欧某退还土地后,欧某以案涉土地受案外第三人阻扰使用以及陈某并未完全交付土地为由不予退还相关费用,陈某主张案涉土地已全部交付完毕,并多次催促欧某退还相关费用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仔细翻阅卷宗和组织庭审问话后,发现案涉土地交付情况仍存在疑点,同时也查明陈某为收回案涉土地,曾向阻挠用地的案外人允诺发放劳务费并出具了相关债权凭证。考虑到案涉款项可能关系到后续支付给雇佣劳务者的劳务费,本着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案件一审证人了解情况,并带领团队成员前往纠纷事发地开展调查、询问,了解承包土地实际退还情况。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土地承包方主张发包方依约退还土地剩余租金、押金的上诉请求,保障了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的正常经营流转。
    乡村振兴关系大局,村民利益绝无小事。一直以来,湛江中院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和涉农群体的司法保护,稳妥审慎审理涉农纠纷,有力保障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流转,推动耕地复耕复种,保障村民就业、农户增收,有效减少村中矛盾纠纷。下一步,湛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农群体权益保障力度,以实际行动全面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发展,推动湛江乡村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