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8民终2174号裁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3-07-28 已浏览:170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民终2174号 王维东、戴炳豪、龙松锋: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斌与被上诉人王维吉、王维东、戴炳豪、龙松锋、石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22)粤0802民初296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黄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