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8民终2283号判决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28 已浏览:97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民终2283号 荣程(天津)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永清县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湛江开发区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彭真、原审被告荣程(天津)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永清县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8民终2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限你们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