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6月21日,湛江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服务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先后荣获多项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廉江安铺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广东省“最美人民法庭”;经开区硇洲法庭党支部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中院以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生动实践为蓝本的《司法换“鼓”,擂出雷州半岛法治新气象》项目,获得第十届广东省直机关“先锋杯”创新大赛二等奖、湛江市直机关第五届改革创新大赛一等奖。 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成立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人财物保障等方面问题,出台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网上巡回法庭试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加强法庭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方案,投入经费1698万余元,有力推动法庭建设。全市人民法庭围绕中心工作,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有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以经开区东海法庭为基础,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东海岛工作站,着力服务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以廉江青平法庭为窗口,设立湛江法院(廉江)服务大项目建设平台,化解涉廉江清洁能源、绿色能源项目建设纠纷;服务大文旅建设,设立高桥红树林巡回法庭,“就地调解、立案、审理、执行”工作机制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推广。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审理涉特色农产品产销、农村电商物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案件,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民事案件,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案件,审理婚姻家事等涉民生案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积极服务基层治理,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的对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与评比,大力推行“庭所共建”多元解纷工作新机制,与综治办、妇联、村(居)委会等单位联动解纷,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人民至上,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全市法庭实现当场立案全覆盖,实现立案、调解、开庭等20项主要诉讼服务事项“掌上办”;通过设立网上巡回法庭、推进巡回审判,让群众“打官司”更方便;经开区硇洲法庭推行“渔船审判”,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加强专业化民主化建设,打造特色法庭,遂溪法院成立广东首家“医患纠纷巡回法庭”,雷州法院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廉江石岭法庭打造“经济法庭”,受到群众好评;完善陪审制度,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大力支持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案件审理;强化队伍建设,完善法庭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大力实施“青蓝工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庭队伍。 报告强调,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着力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提高审判质效、推进基层治理、深化法庭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