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8民终2633号裁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14 已浏览:157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粤08民终2633

郭学东: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观明与被上诉人雷州市客路镇潘氏环保砖厂、梁杰及原审被告郭学东、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郭观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