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监6号裁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7 已浏览:1947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监6号 朱莉萍: 本院受理申诉人梁国珠与被申诉人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坎支行、二审上诉人梁杨辉、一审被告梁红仁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人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