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市中院开展工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黄辉,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孟祥军,副组长李虹缨、罗少燕以及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市中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全体在职在编干警参加了动员会。 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孟祥军作动员讲话,明确本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升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把握政治要求,坚决支持巡察组开展政治体检;三要坚持同题共答,全力配合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孟祥军强调,巡察是一项政治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市中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雄作表态发言,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要坚决服从安排,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各项工作;要诚恳接受监督,认真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 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黄辉就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坚决支持巡察工作;二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三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黄辉指出,巡察是党自我革命、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市中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同题共答,把配合巡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市中院党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巡察(3月中旬-6月中旬)。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设专门值班电话:1802266180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干部群众向巡察组邮寄有关材料,请通过邮政专号信箱,在信封标注“市委第三巡察组收”,投“湛江市第168号信箱”,邮编:524038。同时,在市中院办公楼设置了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