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终2677号判决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02 已浏览:138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终2677号 郑汝祝、吴鹏飞: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樟树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州支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维持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2022)粤0882民初703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项;二、撤销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2022)粤0882民初703号民事判决第四、第五项;三、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州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420.19元,财产保全费3040.18元,由吴鹏飞、郑汝祝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420.19元(广东樟树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州支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