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我市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动员大会精神,2月24日,湛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总结通报2022年工作情况,部署安排2023年工作任务。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基层法院分管领导、中院立案庭、审管办、民三庭、民四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2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情况。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市中院负责主办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一级指标均排名全省第9名,为湛江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二档次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执行合同指标全省排名由第12名上升至第9名,办理破产指标全省排名由第19名上升至第9名,在我市参与省考核排名的18个一级指标中处于前列,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会议对2023年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两级法院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的重要内容、重点项目,在去年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力争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市中院立案庭、审管办、执行二庭分别对执行合同指标项目下的立案便利度、审判质效、执行质效指标作了分析说明。针对网上立案率、民商事案件存案增长率等二级三级指标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第一方阵目标差距较大的指标,认真对照省、市考核要求,加强查漏补缺,变失分为得分。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坚持目标导向,下大力气认真研究省、市考核的要求,吃透指标内容,将具体任务分解至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按月监测指标变化情况,按要求完成机制建设、材料文件报送等相关任务,全面发力确保各项指标争先进位。各位院庭长要加强指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采用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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