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终3044号判决公告
更新时间:2023-01-05 已浏览:1437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终3044号 杨玲、周仰操、全晓霞: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星火与被上诉人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城支行、黄开益、黄碧霞、黄妃妹、钟相、湛江市开发区裕金腊味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702.32元,由王星火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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