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终2418号裁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2-12-12 已浏览:146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终2418号 廖日武: 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庞来福、被上诉人刘广富及原审被告庞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2022)粤08民终24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2021)粤0881民终4627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重审。二、(2022)粤08民终24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不准许刘广富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