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终2590号判决公告
更新时间:2022-09-01 已浏览:153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终2590号 梁泽波、沈秀婷、沈建宙、沈明星、麦远明、湛江市广州湾装饰工程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沈小丹、沈英赛与被上诉人湛江市恒威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泽波、沈秀婷、沈建宙、沈明星、麦远明、湛江市广州湾装饰工程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坎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8民终25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357.64元,由沈小丹、沈英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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