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8民再30号判决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26 已浏览:169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民再30号 林亚荣、李上娣、罗上妹: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林土金与被申请人黄康华、林亚荣,二审被上诉人罗上妹、林观帝、李上娣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由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民再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本院(2020)粤08民终205号民事判决;二、维持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2018)粤0883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一审案件受理费3154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黄康华、林亚容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542元,由黄康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