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终3091号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03 已浏览:95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终3091号 中恒信合(厦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东平与被上诉人毛伟、张秀琴、原审被告王小花、黄东华、原审第三人中恒信合(厦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由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本人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和司法承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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