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8民终2689号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16 已浏览:121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民终2689号 上海鹊之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上诉人湛江市鹊之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杨鸿川、庞洪涛、钟飞因与被上诉人陈灵、上海鹊之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由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8民终26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2021)粤0823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重审。湛江市鹊之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杨鸿川、庞洪涛、钟飞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270.7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