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湛江法院六项措施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21-05-18 已浏览:2208 文章来源:原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上级法院“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湛江法院在充分调研我市劳动者讨薪案件情况基础上,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早谋划、早行动,细化六项措施,为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全市法院针对劳动者追讨欠薪诉讼案件采取优先立案,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对劳动者追讨欠薪诉讼案件及时立案审理、优先送达、优先排期。2020年5月1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来,两级法院共办结追讨工资案件151宗,执结欠薪254.04万元,平均结案周期52.9天,实现了快审快结,有效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权益得到最快速度的保障和兑现。
    强化对讨薪劳动者法律援助

针对绝大多数工薪阶层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的情况,市中院要求全市基层法院加强对该群体诉讼服务和诉讼指导,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有专门法官和导诉员负责。对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积极适用诉讼费缓、减、免措施;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引导农民工申请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纠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积极引导适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

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犯罪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两级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2宗,继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和“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刑事审判方式有效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与人社、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探索建立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办案机制,确保打击效果。

强化拖欠工资对象联合惩戒

对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施繁简分流、难案精办,加强与劳动、建设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恶意欠薪的企业、个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去年以来,湛江法院公布了一批恶意欠薪的企业、个人20多个。加强对该类案件的失信人的联合惩戒,维护法治权威,引导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助推湛江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2019年6月,湛江中院与市总工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由工会委派法援律师对诉前诉中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以及诉后职工释法安抚等工作,全市各基层法院也全部按照要求成立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工会组织的互补优势,规范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和司法诉讼之间的程序衔接,完善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机制。统一裁审受理范围、法律适用尺度和标准,公正高效快捷处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纠纷案件。全市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共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99件,化解了一大批劳动争议矛盾,起到良好的社会作用。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和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大力开展司法调解与行政、人民调解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全程全域调解,积极推行涉劳动者追讨欠薪案件巡回审判。安排法官人员走进园区、走进企业、走进工地,近距离向企业和工人发放资料,进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和解读,充分保障好农民工权益。湛江中院召开劳动争议案件新闻发布会,分析我市劳动争议类型、成因以及减少和避免争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很好地引导规范用工手续程序,提倡改善劳动环境,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