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庆“五一”普惠职工活动法律宣传的请示

更新时间:2018-04-18 已浏览:803 文章来源:原创

 院领导:

据湛江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湛江市工会庆五一普惠职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于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组织各单位在霞山商业步行街内开展庆“五一”普惠职工活动,本院为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项目单位。为搞好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拟定方案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审判业务庭选派3名法官或法官助理;

2、政治处1名工作人员;

二、普法宣传资料

1、新《宪法》、《民法总则》、《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各30本,共180本,预算10元/本,合计约1800元。

2、宣传横幅一条,约50元。

费用合计:1850元

三、行政科负责解决活动用车及用水。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附:湛江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湛江市工会庆五一普惠职工活动的通知》。

 

                                  2018年4月18日

附: 关于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庆“五一”普惠职工活动法律宣传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