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11 已浏览:889 文章来源:原创

    根据市普法办《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院处级(含)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须在95-1031日期间登陆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http://study.gdsf.gov.cn)或“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学法预修学分,修满40学分后,可在915-1031日期间参加学法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有3次考试机会,录取最高分,学法考试结果将纳入普法考核和法治广东考评的指标。考试通知已挂内网,请大家认真查阅操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及时修满学分及参加考试。请各部门内勤于113日前将本部门人员考试情况报送政治处。联系人李文璐,2290635

 

附: 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