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8民再6号开庭公告

更新时间:2020-06-11 已浏览:100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08民再6

黄健明、陆义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黄健明与原审被告温州市万顺植物素有限公司、陆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和司法承诺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812日上午9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00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