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审判 优化营商环境

更新时间:2021-04-16 已浏览:32656 文章来源:原创

近年来,湛江中院充分认识强化行政审判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把行政审判作为促进营商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动社会各界熟悉行政审判、关注行政法治,有力有效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为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贡献司法智慧。

一、依法履职尽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48宗,审结3533宗,其中依法审理治安管理、行政登记、劳动保障和市场监管处罚等领域案件1192一方面既充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精准执法,推动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加快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另一方面又有效打击各类妨害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突出发挥司法裁判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引和维护作用,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坚实基础。近年来,全市法院稳妥处理涉及宝钢湛江钢铁、湛江国际机场、“巴斯夫项目”、湛江大道建设以及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行政案件133件,成功审结鉴江工程移民安置系列案,行政审判服务大局水平能力有效提升。

二、推动府院联动,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

市中院强化组织领导,牵头与市司法局建立解决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搭建相互通联、相互促进平台,高位推进制度落地见效。实行双向通报机制,市法院向市司法局通报规范性文件适用情况、典型案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出现的问题和司法建议反馈情况,依法监督、引导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执法,加快解决行政机关在服务营商环境中政企沟通不畅等问题。司法局向法院通报行政复议情况、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和办理司法建议的情况等方面内容,彻底改变行政审判“高官不见官”的现象,努力建立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形象。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指定联络人员,全面加强信息通报、研讨活动等方面工作。4月6日,市中院、市司法局解决行政争议联席首次会议圆满举行。

三、强化职能延伸,努力满足湛江高质量发展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注重解决行政争议“案结事难了”问题,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治司法服务提升提质增效。4月7日,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突出高效便捷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出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程》,规范争议化解工作流程,明确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法官移送,启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争议化解方式以现场化解为主、网络和电话等其他方式为辅,要求各方参与争议化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特别授权的委托权限,配套落实速裁工作,实行为期30天的争议化解时限,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机制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当天,成功调撤原告黄某诉被告廉江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