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出台方案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

更新时间:2021-03-08 已浏览:3247 文章来源:原创

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两促进两提升,助力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近日,湛江中院结合市委“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行动,制定实施了《湛江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内容涵盖了6个方面47项措施。

一是提升登记财产质效。加强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政数局、税务局的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共同建立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政府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拍卖、变卖等手段,提高土地案件执行到位率。建立涉土地案件信息公开台账,根据案件审理进程同步公开审理节点信息,并按季度汇总更新数据在法院官网“数据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二是依法保护少数投资者。健全中小股东权益诉讼服务机制,挂牌成立投资者服务中心,提供诉前调解、快立案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股东权益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专家调解库,将保护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引入诉前调解机制中。加强合作交流,与证监会、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建立工作联络、诉调对接等机制。建立中小股东权益诉讼绿色通道制度,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案件和中小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进行优先、集中处理。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维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平衡,引导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是降低执行合同的时间成本。推广诉讼档案电子化,结案归档时电子卷宗、纸质卷宗需同时归档。提高系列案件审判效率,对权利义务清楚、争议不大的系列案件做到当庭宣判。成立民商事速裁团队,建立“案由+标的额+诉讼程序”复合识别标准,逐步实现所有民商事案件电脑自动随机分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探索建立企业、借款人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推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局签署关于实行企业等市场主体、借款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的实施意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审判流程,缩短审执时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执时间不得超过200天。市中院挂牌成立金融审判庭,搭建金融审判调解平台,强化与金融监管等机构的沟通联络,举办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论坛活动,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为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设立消费者调解中心,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

四是加强破产案件办理。市中院挂牌成立破产审判庭,加强法院与国资、工商、税务、劳动、金融监管等行政机构的信息共享,着力解决企业职工安置、工商注销、税务减免、企业信用修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法院间、法院内信息共享、统合,积极推进破产财产处置网络拍卖工作。完善“执转破”衔接机制,组织专人负责的“执转破”工作团队,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信息共享。全面规范破产案件办理程序,优化管理人选定机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租赁经营、政府回购、强制拍卖、执行和解手段,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明确破产程序各个时间节点要求,合并、简化工作流程,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适当简化审理程序,在6个月内审结。鼓励采用网络询价及定向询价的方式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充分运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降低评估及拍卖费用,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变现溢价率。

五是重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构建进出口贸易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黑名单,将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等列入“黑名单”。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取证通道,加强与海关的工作对接,做好财产保全工作。建立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纠纷专家调解库,引入调解员提前介入化解机制,促进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化解。支持廉江市申报国家级的中国(廉江)小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加强与快速维权援助中心的诉调对接,对通过快速维权援助中心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逐步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

六是整合其他整治提升措施。统一行政审判司法标准,加强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判,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继续强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排除行政干预,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行政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依法审理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行政协议案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共领域得到平等对待。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拓展法律宣传活动形式,完善法院网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建设,引导公众遵纪守法,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宣传,用司法裁判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