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8民再1号公告
更新时间:2020-11-26 已浏览:1469 文章来源:原创
公 告 (2020)粤08民再1号 庄春超、庄楚静、庄楚婷、谢荣初、林润豪、林润晓(440883198909235083):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素文、林明、林豪、林润晓、陈亚养与被申请人林珍保、二审上诉人林俊、一审被告林金莹、一审第三人吴川市大山江街道覃榜社区覃榜村民小组、谢荣初、黄亚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经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本人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和司法承诺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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