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8民再4号开庭公告二

更新时间:2020-05-15 已浏览:146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粤08民再4号

陈存兴、沈英莲、陈存仲、陈存贤、陈春桃、陈小冰、谢莲梅、陈元有、陈秀利、陈秀明、梁式、陈元汉、陈晓京、沈凤荣、陈存祝、陈存越、陈秀芬、梁桃、陈存省、陈海军、陈秀妹、陈华卿、陈观就、陈景丽、陈祝林、陈祝菜、沈梅英、陈元居、陈少成、陈觉文、陈卫、何来金、陈海任、陈海信、陈小妹、余那才、陈明争、陈明定、陈妙贞、陈妙雁、陈妙英、陈菜荣、陈兴保、陈兴平、陈兴安、陈琼芳、陈琼珊、何英式、陈建炎、陈建兴、陈建明、陈连英、陈连影、王月才、陈秋红、陈秋妹、陈存好:

本院受理你们与再审申请人陈元章、陈景卿等54人、被申请人朱惠逵以及一审原告陈元大、陈元吉、陈存生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由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们本人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司法承诺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0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