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出台规范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19-11-06 已浏览:3252 文章来源:原创

 

为将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高质量发展,今年10月,湛江中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推进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执行力度、执行行为、执行管理、执行监督等方面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是明确基本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强化执行联动单位纵向、横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步调一致、快速反应机制,增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认清抓准在强化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落实执行公开、完善执行管理、加强执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体现执行效率、力度的质效指标不理想等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聚焦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关注的执行工作难点、热点,落实便民利民执行举措,强化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要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权责统一、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执行权运行体系。

二是规范工作措施。要强化执行力度,加大对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以及各种联动惩戒措施的运用,切实整治执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规范执行行为,凡是标准化办案中要求做的“规定动作”必须做到,凡是标准化办案中要求留痕归档的信息和文书材料必须原原本本留痕归档。要加强执行监管,努力实现对执行案件、事项、人员的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监管,形成审判权对执行权、裁判权对实施权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要加强执行队伍政治、纪律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干警调整充实到执行岗位,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要全面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完善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工作机制、联动执行机制、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实践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财产发现机制,完善立审执配合机制、保全和先予执行协调配合机制、行为执行机制、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异地执行协作机制、执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要加强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两级法院要成立推进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部门协作推进机制,建立定期学习、研讨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通过开展“执行标准化办案业务知识小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研讨。市中院将成立执行标准化办案业务辅导小组,在内网设立专栏,组建微信群,指导办案工作,组织执行标准化办案技能竞赛活动,整体提升执行干警业务能力。

四是出版办案指引。市中院将对照法律、司法解释、工作制度和实务操作要求,全面校对修改、出版发行《执行标准化办案实务指引(四卷)》一书。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制作《指引》电子版,并在微信、APP等互联网平台运行,扩大查阅、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