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页!霞山打造标准化办案“宝典”

更新时间:2019-08-28 已浏览:7011 文章来源:陈小漫

 《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jpg

 

DSC05304.jpg

 

霞山法院院长在给操作规程编撰团队讲解有关编撰的注意事项。谢峥嵘 摄

 

8月12日,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新兵”林超接到消息:有个“老赖”把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了。怎么把钱发给申请人?他没操作过,心里也没谱,只能先根据《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下称“执行操作规程”)一步步操作:在执行网上认领这笔金额,找财务去银行打单……完成了一系列手续后,第二天财务工作人员便将这笔执行款汇入申请人的账户。

2019年上半年,霞山法院结收比为81%,同比增长28%;终本合格率100%,同比增长43%;有财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07%,同比增长9%。

从“手把手教”到“无师自通”,从执行不规范现象频发到鲜有所见,霞山法院借力执行操作规程实现两个可喜的转变,让干警们有一个共同的感受:“标准”到位了,执行程序也不难,这也意味着湛江法院探索出了一条可推广的执行办案标准化助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效路径。

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标准化办案是“牛鼻子”

去年9月,“基本解决执行难”到了攻坚阶段。湛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到各基层法院考察了一圈,发现有些法院仍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执行效率低、进度慢等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存在。决战在即,如何从根源上减少这些问题?“要规范执行行为,首先还得有标准化的办案规程。”廖万春认为,标准出来了,干警照着做,执行行为自然就规范了。制定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既是总结执行经验成果,也是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实现执行常态化与长效化的重要路径。他提出了在霞山法院试行执行标准化办案的设想,为全市法院推行标准化办案探路,积累经验。

方向明确了,说干就干,在总结中进步,在反思中提高,执行操作规程编撰工程在霞山法院拉开序幕。

从“终本”程序入手  逐步全面铺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申请执行人最苦恼的事情,也一度是霞山法院苦恼的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去年下半年,霞山法院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的终本案件合格率频拖后腿。深究才发现,原来很多终本案件都少了终本约谈相关材料。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来讲,“真金白银”无法兑现,至少应该让他们了解案子的进度,为此终本约谈要求法院决定终本之前要告知申请执行人。只是一个告知程序,为什么这么难?“因为少了一套规范性的指引,很多时候办案人员忘了或者告知了但是不知道如何有效留痕。”霞山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振邦说。随后,霞山法院组织编写了一本关于终本约谈的标准化指引,发给执行干警,列明了三种告知方式、所需的文书样式和使用程序要求。执行干警可根据申请执行人具体情况,套用不同的文书: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做终本约谈询问笔录;电话联系表示愿意接受约谈的,套用终本约谈电话笔录;电话联系不上也不愿意配合的,邮寄送达财产查控情况及终本告知书。试用后,终本约谈材料不全的情况得到大幅度改善。

成效摆在面前,干警们干劲也足,开始全面铺开执行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的编撰,从终本到立案再到网络查询……分板块逐步完善执行程序规程,边编撰边试用。

办案和搜集资料两手抓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霞山法院单是上级法院关于执行的明传就已达300多份,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搜集就已然是庞大的工程。在人手紧张、第三方评估迎检在即的关键时刻,如何腾出时间和精力去编撰?

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霞山法院成立了执行标准化办案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执行局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标准化办案办公室,由执行局、立案、审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执行局、庭领导带头编写执行操作规程,同时指定执行骨干人员组成3个资料收集小组,立足执行工作实际,向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多方收集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操作、时限要求、常见问题、法律文书等资料。后期为加快编写工作进程,霞山法院动员鼓励其他干警参加编写工作。据统计,共有18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参加,组成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书目编写队伍。

办案、搜集两手抓。执行干警在办案的同时,对案件涉及的执行程序操作步骤、文书样式等进行归纳整理。2019年1月,经过5个月的努力,共收集各类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标准、操作要求、文书样式等资料380余份共8400页约18万字。

碎片化”试行,聚沙成山。标准化办案内容不断累积,办案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办案中的错漏和问题明显减少。

分门别类拎出“目录”  打造一本执行“宝典”

我基本上能从目录中找到我想要查询的执行程序的操作规程,用执行‘宝典’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林超介绍道。执行程序庞杂,要想从千丝万缕中分门别类拎出“目录”,再根据编、章、节、点编撰,使前后一一对应,需要对执行的全面工作都非常了解,小到一个送达程序,大到执行程序宏观体系。成稿的《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共621页,分6编2个附则,内容涵盖了首次执行、恢复执行、执行保全、执行信访、执行救助、执行委托等六类执行案件或事项,后面还附有常用执行法律文书样式和常用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它终究是一本书。如何能一目了然,快速查找,这就需要系统思维了。”徐振邦表示。“完成了初步搜集后,我们根据执行办案操作系统和实际办案流程,集中疏理出六类执行案件或事项的流程节点,以办案流程节点为主线编写操作规程。”笔者看到,书中首次执行案件具体节点100个,恢复执行案件具体节点98个,执行保全案件具体节点18个,执行信访案件具体节点31个,执行救助案件具体节点31个,执行委托事项具体节点14个。每个具体节点从要点、法条、提示三个方面进行操作指引,其中要点指引中含有操作程序、操作方法和办案系统平台操作截面图,并附相应的执行法律文书。六类不同的执行案件或事项常用的执行法律文书有84份。

将经验融入书中  制定更严格的标准

你们的案件怎么都不超期?”其他兄弟法院的同仁经常问徐振邦。其实法宝就在这本书里。笔者看到,在发出执行通知书那一节,要求于立案后六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最迟不得超过十日。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十日内发出即可。“把最后期限提前了,就自然不会超期了。”徐振邦告诉笔者,这样规定是源于实践中,有些执行办案人员会盯着最后期限去开展工作,如果最后那几天有外出或者忘了,就补救不过来了。要求更严格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超期就违反规定了。

2017年,为了对被执行人进行针对性普法教育,霞山法院编印了《执行普法报》,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一起发给被执行人,社会效果不错。霞山法院便将此项“惯例”加入到操作规程中。林超去送达时都会习惯性地找一份普法报带上。

类似的有益经验在操作规程中还有不少。“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经验还是要总结推广,这样后人才能在我们的‘肩膀’上走得更快。”廖万春表示。

依托科技  随身携带随处查询

书本是工具,运用才是目的,只有能够便捷地使用,才能实现它的最大价值。除了纸质版,霞山法院还将操作规程制作成电子版,并导入法院内网和官方微信,在手机或电脑上可以直接翻页阅览。笔者看到,只要点击目录便可直接跳转到相关章节页面,点击规程要点后面的文书样式便会有相应的文书样式跳出,省去了翻页的功夫,可以快速查找。即使出差,只需要一部手机,便可随时随地查询使用。

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上,湛江法院决心当好“先行者”“排头兵”,砥砺前行,完善标准化执行长效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