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法院率先试行执行标准化办案成效显著

更新时间:2019-07-29 已浏览:2379 文章来源:原创

2018年9月份以来,霞山法院在全市率先试行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形成了以执行案件程序节点为主线、以《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核心的办理执行案件标准化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9年上半年,该院受理执行案1595件,结案1292件,比去年同期多结案525件,结案数全市第一;结收比81%,同比增长28%;终本合格率100%,同比增长43%;有财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07%,同比增长9%;赴京赴省执行信访5件,结案率为100%。该院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的经验做法获得省法院胡鹰副院长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

一、着眼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聚力推动执行标准化办案试行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领导小组。该院围绕市中院廖万春院长提出的“试行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思路和要求,努力为全市法院推行标准化办案探路,成立了执行标准化办案推进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执行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标准化办案办公室,由执行局、立案、审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二是全面收集执行标准化办案资料。指定执行骨干人员组成3个资料收集小组,立足执行工作实际,向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多方收集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操作、时限要求、常见问题、法律文书等资料。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共收集各类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标准、操作要求、文书样式等资料380余份共8400页约18万字。三是动员干警加入《规程》编写队伍。在办案任务较重的情况下,执行局、庭领导带头编写《规程》。为加快编写工作进程,该院动员鼓励干警参加编写工作。据统计,该院共有18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参加,组成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书目编写队伍。编写人员自愿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完成编写任务。

二、立足服务执行一线干警办案,初步建立以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执行行为规范体系

该院立足服务执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各类案件的流程节点和执行行为特点编写执行标准化指引。一是初步建立了执行案件程序节点规范体系。根据基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类型和执行信访、执行救助案件及委托事项,将执行案件区分为首次执行案件、恢复执行案件、执行保全案件、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救助案件和执行委托事项等六类执行案件或事项,按照不同程序节点形成标准化办案操作规范。二是初步建立了以流程节点为主线的操作规范。该院根据执行办案系统和实际办案流程,集中疏理六类执行案件或事项的流程节点,以办案流程节点为主线编写操作规程。经梳理,该院确定首执案件具体节点100个、关键流程节点33个,恢复执行案件具体节点98个、关键流程节点32 个,执行保全案件具体节点18个、关键流程节点8个,执行信访案件具体节点31个、关键流程节点13个,执行救助案件具体节点31个、关键流程节点9个,执行委托事项具体节点14个、关键流程节点4个。每个具体节点从要点、法条、提示三个方面进行操作指引,其中要点指引中含有操作程序、操作方法和办案系统平台操作截面图,并附相应的执行法律文书。三是系统配套法律文书和法律条文。该院根据最高法院的最新文书样式,区分六类不同的执行案件或事项制作常用执行法律文书84份,其中,首次执行案件文书样式55份、恢复执行案件文书样式5份、执行保全案件文书样式6套、执行信访案件4份、执行救助案件8份、执行委托事项4份。常用执行法律文书和常用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附在《规程》后,供干警查阅、套用。

三、围绕试行成果推广应用出成效,注重采用多种载体推行执行标准化办案

该院采用多种载体推行标准化办案,积极推动试行成果转化为执行办案“生产力”。一是编印《规程》。2019年6月,该院编成《执行案件标准化办案操作规程(2019年版)》,并印发执行人员人手一册。二是按照《规程》研发制作电子书。该院依据《规程》制订电子书方案:确定电子书具备分类显示、自由翻页、按需查阅等使用功能;确定电子书为7册,六类执行案件或事项以及常用执行文书样式各自成一册。目前,电子书项目已联系电子科技公司研发。三是融入微信、内网等媒体平台。该院将执行标准化电子丛书导入法院内网和官方微信,供执行干警查阅、浏览、使用,基本实现操作规程随时查阅、随时使用,大幅提升执行效率。

(根据霞山法院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