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

更新时间:2019-07-29 已浏览:14985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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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市中院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通报了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林水栖、刘小权、吴翔等全国人大代表就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扫黑除恶、服务乡村振兴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为法院的工作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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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水栖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湛江市工商联主席,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感谢市中院对湛江的经济发展做出的努力。近年来,湛江法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案多人少的背景下,审判、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卓有成效。扫黑除恶方面,判决了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净化了营商环境。攻克“执行难”,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之前开发区法院判决的被告人胡某保非法捕捞案,法院判令其以非法获利的金额购买鱼虾苗放归大海,用以修复海洋生态的做法值得推广,意义重大。

建议:

加大力度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取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差别对待,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打造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司法环境。在审理资本市场案件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持审判的独立性。加大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力度,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要建立因政府征用条规、政策调整给民营企业造成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机制。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名誉保护。充分利用调解机制解决民营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与工商联建立民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物质装备保障,平衡司法资源配置,探索如何解决法官工资待遇低问题,留住人才,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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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权

(遂溪县河头镇吾良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

 

湛江中院在司法保障方面做了很大的贡献,对湛江的稳定、经济发展等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建议:

多和民营企业家沟通、座谈,了解他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痛点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同时,审判中依法公平公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发展。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方面,希望法院在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地纠纷方面可以提供便利的解决方法,尽量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多元化解土地纠纷。提高基层法官的工作待遇,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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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翔

(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雷高巡维中心副站长)

 

现在案件越来越多,法官工作量越来越大,确实很辛苦。湛江法院为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有序做了特别大的贡献。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扫黑除恶力度越来越大,街上随处可见扫黑除的宣传,以往菜市场的“猪肉霸”或者其他欺行霸市的现象已经基本没有了。诉源治理做的好,值得在全国推广。

建议:

公益诉讼案件方面,加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方面惩罚力度,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力度,警惕环境污染问题。基层法院目前的执行力量还是比较薄弱,要加大执行力度和执行队伍保障。公平公正审判民营企业案件。

廖万春院长表示,感谢代表们对湛江法院工作的肯定及宝贵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按照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两级法院的工作。

 

(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