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新成效

更新时间:2018-11-21 已浏览:3623 文章来源:原创

近年来,湛江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加强和深化人民法庭各项工作,逐渐走出了粤西地区人民法庭建设新路径。2017年以来,全市24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824件,占基层法院办案数11.07%,司法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坚持三个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湛江法院努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推动法庭工作取得新发展。一是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在地方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全市人民法庭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持续广泛掀起党的十九大学习热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工作、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坚决维护”,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迅速推动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基层、宣传到基层、落实到基层。二是坚持强化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党组建设,健全和规范基层工作指导机制。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硇洲法庭党支部生活,对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加入人民法庭党支部作了进一步探索。雷州法院人民法庭实行党组成员包庭管理,高位推动法庭党建工作和审执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不断规范人民法庭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每一个人民法庭都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在人民法庭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中院以强化法庭党组织为抓手,推进党员干警及时调配、随缺随补的动态机制,确保人民法庭都有党员干部、有党员骨干、有党员标杆。遂溪城月法庭建成基层党建文化阵地,按照“六有”标准推进党员活动室、党支部园地建设,进一步树立基层党建新标杆。三是坚持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压实“一岗双责”,市中院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和司法作风巡查,定期分析法庭干警队伍思想形势和纪律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综合施策。麻章湖光法庭定期组织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清风林”,通过植树、参观、上党课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吴川塘缀法庭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开展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把谈话工作融入庭务会议、支部会议,要求干警守好廉洁自律底线。2017年以来,徐闻锦和法庭等21个人民法庭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二、推进三项措施,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网络优势

湛江法院从法庭布局、配套设置、诉讼服务着手,进一步构建以法庭为中心的司法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紧紧围绕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综合考虑案件数量、人口规模、交通条件、辖区范围、城乡规划、现实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法庭设置进行科学布局。加快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探索步伐,在原有24个人民法庭基础上,增设巡回审判点4个(含巡回法庭示范点、驻社区联系点、驻村联系点),辐射全域、兼具特色的便民诉讼网络格局逐步成熟。二是进一步规范配套设置。科学安排法庭建设项目,在旧有设施基础上继续推进人民法庭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新时代人民法庭办公楼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加大经费保障,强化功能探求,合理分区分离,统一标识设置,大力加强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配套设计。人财物省级统管以来,全市法院投入1786.21万元用于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基层干警工作生活条件有效改善,全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装备配备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大力推进人民法庭窗口建设,实现全市法院三级网络联通,配齐配全导诉材料、自助设备和便民用品,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为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服务。开发区法院全面整合信息化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打造人民法庭微缩版诉讼服务中心,为全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善用互联网思维,加快智慧法庭建设,升级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等网络技术手段,发挥“一网双微”等自媒体司法宣传功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活动。

三、落实三个同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核心职能

全市人民法庭深刻把握人民法庭最基层的定位要求,公正为民司法,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特别是县域乡域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突出公正司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进。更加关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遇到的新型涉农问题,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人口转移、城镇房地产开发等涉农案件1506件,办结1290件,依法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更加注重服务全域旅游经济需求,在人民法庭加挂湖光岩、龙海天、吉兆湾、南极村、仙群岛等旅游巡回法庭13个,基本实现全市重点景区全覆盖。去年以来,旅游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63件, 化解纠纷68起(含非诉纠纷)。更加稳妥推进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婚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以及邻里纠纷、小额借贷、损害赔偿等人民法庭常见案件4109件,加大对老幼妇孺、在校学生、留守人员等特定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二是突出司法为民,与基层社会治理同步共进。主动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检察室沟通协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机制,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017年以来,人民法庭联合基层政法单位开展司法服务76次。主动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顺畅诉前调解与诉讼案件的衔接工作机制,搭建司法调解为主导、行业调解广泛参与的调解平台,法庭调解率31.97%,同比增长1.26个百分点。雷州法院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特别是加强对社区干部、村干部开展诉前调解指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法庭工作,积极参与辖区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化管理工作,推动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三是突出司法公开,与地方法治建设同步共进。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四大平台”建设,全面公开法庭人员信息、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和诉讼指南,依法公开案件信息、诉讼流程、司法依据和裁判结果,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知情权。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社农家、海滨渔船,为基层群众现场说法111次。积极开展法官送法“五进”系列活动,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和进军营等普法宣传53次。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感满意度知晓率活动全民参与氛围,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讲、案件解读、说法倡议、展板展览88次。

四、夯实三个基础,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助推力量

一是在强化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加快人民法庭信息化资金使用,坚持向基层法庭倾斜。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与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淘汰落后设备,按照《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确定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各自法庭建设基础和业务需求,加快建设以数据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当前,已建成科技法庭26个,两级法院和所辖24个人民法庭全面实现专网联通,逐步构建起集信息网络、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为一体的全市法院信息化平台。二是在加强审判管理上下功夫。推行远程电子审务、电子政务,通过计算机对人民法庭工作实施同步监控,有效提高中院对人民法庭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建立对人民法庭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动态监控的制度机制,发挥信息网络在司法统计、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司法公开、审判监督、审判管理、法制宣传、司法调研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在开发智能辅助上下功夫。人民法庭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与基层法院同步开发,通过积极引入案卷的电子转化、语音录入等技术,加快开发辅助办案的智能化系统,法律文书制作、保存、移送等方面的司法成本大幅降低。

五、统筹三个关系,充分激发司法改革内生动力

湛江法院结合人民法庭“最基层”的特点需求,处理好贯彻与探索、放权与监管、人员配置和人才培养三个关系,推进人民法庭开展司法改革取得实效。一是统筹处理好稳步实施和积极探索的关系。湛江法院大胆发挥基层探索精神,先行先试,出台《全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指引》,率先在全省完成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基层一线出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探索家事、旅游纠纷等专业化法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类案审判能力。大力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广小额速裁审判,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达55.94%。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拔好、建立好人民陪审员数据库,新任人民陪审员482名,参加法庭工作4758人次,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39.63%。二是统筹处理好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的关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全市法院厘清职权边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科学配置法官助理、书记员,全市法庭组建“1+1+1”审判团队24个。落实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针对人民法庭实际情况,加强和规范审判活动监督管理,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行合议庭廉洁履职审查制度、廉洁司法承诺制度,实行廉政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制度,以制度筑牢防止产生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堤坝”。雷州法院推行《人民法庭审判质量与效率考评表》,从审判程序、案件质量、服判息诉等方面对法庭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坡头法院按季度开展法庭案件质量进行评查,重点对发改案件、再审改判案件、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评查。三是统筹处理好法官遴选和人员安置的关系。全市法院严格落实人民法庭法官配置比例,鼓励法庭干警参与法官遴选,员额首先满足基层一线办案需要,适当向人民法庭倾斜,人民法庭法官员额占比7.94%。科学设定转岗分流安置措施,高度重视未入额干部思想动态,充分考虑个人意愿,积极争取安置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法庭干警工作积极性。

六、深化三项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培养阵地效应

湛江法院努力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审判骨干成长基地,为司法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一是深化轮岗交流机制。继续推进人民法庭之间、人民法庭与基层法院庭室之间、基层法院与中院、地方党政机关之间干部交流,落实好新进人员到基层法庭锻炼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向基层聚集,培养既懂审判又懂管理、既精通业务又熟悉民情的基层干部队伍。2017年来,全市法院有计划推进法官轮岗交流38人次,取得较好效果,受到地方组织人事部门一致肯定;继续拓宽优秀干部选拔晋升途径,通过借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选拔年轻干部21人次。二是深化能力培养机制。切实加强对法庭干警的业务培训,强化适应司法工作智能化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善于学习本领、运用法治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技应用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社会沟通本领定期开展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培训资源、搭建高等院校培训平台,加大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比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017年来,基层法庭144人次参加分级分类培训9次。三是深化典型引领机制。湛江法院积极培养、发现和宣传人民法庭队伍中的优秀分子、先进集体,在全市法院范围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17年来,在法庭一线涌现出“广东省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敬业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等一批荣获全国、省、市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多次在《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湛江日报》等中央、省级、市级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