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机关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 选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第一届纪委委员

更新时间:2018-11-07 已浏览:85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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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3时,经中共湛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隆重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院机关第三届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湛江中院机关第四届党的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出席会议并致辞。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代表院机关第三届党委作工作报告。湛江中院全体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廖万春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湛江中院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要强化组织保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梁泉同志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四年的工作,并就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建议,希望新一届机关党委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实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服务湛江发展大局,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为开创湛江中院科学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丁永平、陈立孝、李非白、吴春鸿、陈春丽、文国清、吴聪

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陈立孝、吴聪、王翔、李何文、陈志清

会后,分别召开了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丁永平同志为委员会书记,陈立孝同志为委员会专职副书记;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陈立孝同志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