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8民再12号公告
更新时间:2018-12-07 已浏览:164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8民再12号 洪真: 本院受理你与原审被告湛江市麻章区东方红汽车修理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8民再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撤销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2010)湛雷法民初字第1849号民事调解书;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重审。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