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更新时间:2020-03-11 已浏览:7984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湛江市赤坎区法院启用“电子封条”,针对一些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影响胜诉当事人使法权益实现的被执行人的房产,采用“电子封条”的查封方式,着力提升执行权威,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一是全天候监测,提升查控质效。“电子封条”主要适用于房产的查封,在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执行法官可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采取“电子封条”查封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采用“电子封条”查封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电子封条”查封房产后,被执行人仍不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等处置措施。 二是二维码查询,信息公开透明。“电子封条”外观醒目,明确告示“法院查封”“严禁破坏”。除在“电子封条”展示板上张贴纸质查封公告外,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手机扫描“电子封条”二维码,阅读相关法律文书,详细了解房屋查封的法院、被查封的原因、查封的期限以及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等方式等事项,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联系,协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三是同步报警取证,惩戒有据可查。“电子封条”操作简易,主要固定在查封房产门框上,并锁定门把,它能够有效克服传统纸质封条易脱落、被人损坏,导致被查封房产处于“失控”状态的弊端。“电子封条”内设感应装置,一旦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试图破坏,“电子封条”便会自动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并自动摄影摄像,锁定证据,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以便执行外勤组第一时间出警处理,迅速抓获破坏设备人员,精准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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